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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九个月注册申请时限 开先河


[2014-05-26] 人民网强国论坛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就新《商标法》和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接受记者专访。他指出,此次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审查与审理时限,开国际先河,使社会公众对办理商标各项业务有了明确的时限预期,推动商标注册机制更加高效。

 

吴群介绍,2013年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况是: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88.15万件,同比增长14.15%,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2009年至2013年5年的商标申请量(685万件)超过了前28年商标申请量的总和(639万件),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上涨的趋势仍然延续。

 

新《商标法》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