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商评委)日前在官方网站发布2013年商标评审案件行政诉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指出,2013年,商评委裁决商标评审案件14.42万件,共收到法院一审判决2004份,二审判决1158份,再审判决43份。在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商评委2013年一审胜诉率为82.8%,二审和再审也保持了较高的胜诉率。
据了解,2013年是商标评审任务最艰巨、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也是商评委坚持创新,奋力拼搏,商标评审工作有史以来取得成绩最为丰硕的一年。面对审理任务激增、审理力量严重不足和审限要求日趋紧迫的新形势和繁重任务,商评委2013年共审结完成评审案件14.42万件,比2013年增长174.61%,审理周期缩短到17个月,再创历史新高。
2013年,当事人不服商评委裁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计1760件,与2012年的2525件相比下降了30%,占商标评审案件裁决数量的1.22%,与往年约4%的起诉率相比,降幅较大。进入北京市高院二审程序的商标评审案件有881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听证程序或再审程序的案件有57件。
据了解,在相关后续流程工作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因案件审结量大幅增加导致了评审决定、裁定打印和交邮时间延长,加之商评委收到法院起诉信息的时间一般为交邮日后三四个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部分2013年作出的评审决定、裁定,商评委于2014年才收到法院的起诉通知。上述因素导致2013年的起诉率有所下降。此外,大量2013年审结的案件于2014年才收到起诉通知,也使得商评委2014年的一审应诉量大幅增加。仅2014年第一季度,商评委就收到一审应诉通知2160件,超出了2013年全年的一审应诉量。
2013年,商评委与法院的分歧焦点较2012年变化不大,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判定存在分歧仍然是商评委败诉的主要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因驰名商标条款认定与法院存在分歧导致商评委败诉的案件比例有所上升,由2012年的5%上升为2013年的17%。有些案件是商评委认为驰名商标认定证据不足或商品类别差别较大无法给予跨类保护,而法院却对此给予驰名商标保护;也有部分案件是商评委认定了驰名商标或给予跨类保护,而法院未予支持。
数据显示,商评委因“抢先注册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条款败诉的案件比例逐年下降,2011年为7%,2012年为4%,2013年进一步下降为2%,这充分说明商评委与法院在用足用好相关条款,大力制止恶意抢注方面已经形成共识,审理标准基本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