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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日本唱片业协会、韩国著作权委员会近日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建议书,呼吁将著作权法修订列入一档立法计划。
著作权法修订前不久被列入国务院二档立法计划。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二档为预备项目,抓紧研究;三档为研究项目。著作权法修订被列入二档立法计划,意味着著作权法的修订或年内无望。
国家版权局起草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2012年3月31日和7月6日两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已于2012年12月18日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
据了解,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在报给国务院法制办之前至少十易其稿。先后收到社会各界1800多份意见。修法专家委员会召开了四次全体会议。
9家协会在建议书中指出,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开始施行。2001年,为履行加入WTO做出的修改知识产权法律的承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著作权法进行了首次修订。为履行WTO争端裁决,2010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定位于“小修”的著作权法修正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仅限于已没有太多争议的条款,而对著作权人权利加强保护的内容未能得到全面落实。在此背景下, 9家协会一致呼吁尽快启动著作权法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