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知识产权中,商标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就是可以“无限续期”。相较于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对相关权利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要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续展申请,就可以达到让商标长久有效的效果。
续展是商标使用周期中影响权利稳定性的关键一环。从实践上看,其行政手续虽然简单,但若不能处理得当,可能会对品牌体系和商业布局产生不利影响。商标注册人在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商标续展申请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商标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方式为“自核准注册之日(即异议期满之日)起计算十年”,而非自申请日计算。商标注册人在进行商标管理时,应注意准确记录相关节点。此外,虽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有效期届满日、宽展期届满日为节假日的,可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法定工作日,但我们还是建议商标注册人尽早办理续展手续,以免在提交申请时出现任何意外,导致商标失效。
二、办理续展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一致。
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发生了变更,应先办理相应的名义地址变更手续,再以变更后的名义地址办理续展申请;也可以同时办理变更和续展手续,并在提交续展申请时对变更手续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如果商标正在办理转让,则应以受让人的名义提交续展申请并在提交续展申请时对转让手续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等待转让核准后再行核准续展申请。
如果办理续展的申请人并非商标权利人,但属于该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如质权人、债权人、共有人等),商标权利人怠于行使续展可能使其利益遭受损失的,可以核准其代为申请的续展。
三、提交续展申请前还需确认商标是否为有效状态。
申请续展的商标应为注册商标,且为有效状态。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商标的状态是否持续有效,是日常管理中比较容易被忽略的一点。实践中不乏在商标权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商标已被他人提出撤三并被撤销的情况,还需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