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消息,近日,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商标局陆续对1.6万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从严从快打击涉嫌囤积商标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消息,近日,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商标局陆续对1.6万余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从严从快打击涉嫌囤积商标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
据了解,针对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商标的不良现象引发社会关注一事,商标局于8月17日组织召开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规制措施研讨会,与知识产权界有关专家共同研究规制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的措施,并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予以打击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同时,商标局将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就制止商标恶意抢注和大量囤积的法律适用标准取得一致,加大打击力度;此外,商标局将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和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业内专家表示,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囤积商标,明显超出了申请人的正常经营需要,阻碍了有正常经营需求的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对我国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造成极大破坏,有悖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严重妨碍了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我国通过从严从快打击涉嫌囤积商标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对少数申请人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利于进一步倡导“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创新发展,推动中国商标品牌健康发展。(作者:王国浩)